本文作者:adminddos

姻缘分析www.jixiangqiming.vip:测算塔罗占卜www.jixiangqiming.vip-娃哈哈争产案迎新进展:第二被告身份曝光,遗嘱VS信托谁优先?

adminddos 2025-07-23 15:07:4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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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眼镜财经

  信托是否有效?信托受益人是否为宗庆后三个非婚生子女?账户金额为何能被宗馥莉转走?遗嘱与信托谁更具有优先级?

  娃哈哈遗产纠纷案第二被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身份曝光后,这场豪门遗产争夺战愈发扑朔迷离。

  《眼镜财经》注意到,作为离岸信托的关键方,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很可能与宗氏家族设立的BVI信托存在关联。目前,该案件的焦点已经发生转移:信托是否有效?信托受益人是否为宗庆后三个非婚生子女?账户金额为何能被宗馥莉转走?遗嘱与信托谁更具有优先级?以上问题关乎着这笔18亿美元巨额资产的最终归属。

  第二被告身份引发多重疑点

  7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英属维京群岛(BVI)金融服务委员会获悉,娃哈哈争产案第二被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创投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为宗馥莉,其任职文件最后存档日期为2024年3月7日。

  根据已知信息,本案的原告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位自称是宗馥莉“同父异母兄弟姐妹”,被告则为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据目前公布的相关法律文件显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于2024年12月在香港高院申请临时禁令,以阻止宗馥莉处置、处理或减少在汇丰银行以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名义开立账户的资产价值。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作为本案的第二被告,宗馥莉曾从该公司的汇丰账户转出约110万美元,法院发布的临时禁止令所涉汇丰账户登记于该公司名下

  《眼镜财经》注意到,此次案件早期的焦点在于宗庆后是否设立了离岸信托。原告三人声称,宗庆后曾指示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三笔信托,每人名下各7亿美元,总额达21亿美元。据界面新闻援引接近香港汇丰银行人士透露,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宗庆后,并未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该信托计划。

  随着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相关信息逐步公开,本次案件的焦点已经发生转移,“信托的有效性”以及“遗嘱与信托的优先级顺序”等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

  据媒体报道,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设立的初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其注册地址指向全球知名信托服务商Vistra卓佳。据业内人士推测,该公司可能与某种信托架构存在关联,甚至不排除是一家BVI私人信托公司的可能性。

  这由此引发出案件的第一个争议点:若信托真实存在且有效,账户内的资金为何能被宗馥莉转出?

  从公开信息来看,除去被转出的110万美元,目前信托账户的余额为18亿美元,与原告主张的21亿美元存在差额。

  对此,上海贤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合伙人滕云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这个信托可能处于还没有生效的状态,比如信托条款中可能设置了资产规模达到21亿美元才正式生效的条件。”

  滕云进一步指出,若信托基金存在缺失书面文件,则难以认定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是否具备该离岸信托的受益人身份。此外,信托资产能被宗馥莉直接划转,意味着信托资产未真正隔离,该离岸信托的有效性也有待商榷。

  香港高等法院文件显示,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董事为宗馥莉。从法律层面来看,宗馥莉对该公司在汇丰银行账户的资产状况具有知情权,且对该账户进行资金划转是合法的。

  此外,滕云认为以下几个关键问题亟待厘清:若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账户确属家族信托账户,那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宗庆后的个人可支配的资产?

  遗嘱与信托优先级成焦点

  《眼镜财经》注意到,对于宗馥莉此次转账行为是否意味着信托架构被击穿,外界的看法存在分歧。

  从目前已知信息来看,宗馥莉的律师团队提交了2023年海外业务预算报告,证明上述转账用于支付越南工厂设备尾款。

  有观点认为,宗馥莉将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名下资产与公司经营行为挂钩,意在掌控财产处置权,此举可能使信托独立性受到质疑,从而达到击穿信托架构的目的。但也有观点认为仅凭转账行为就认定信托被击穿缺乏法律依据,毕竟设立信托的核心目的正是实现财产独立。

  《眼镜财经》还注意到,除了信托相关问题之外,宗庆后在2020年立下的一份遗嘱,同样成为本案的重要争议点。

  据媒体报道,该遗嘱明确“境外资产由独女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张任何权利”,见证人为娃哈哈集团的核心高管,无家族成员在场。这是否构成合法遗嘱?其与信托条款若冲突,谁更具优先效力?

  “从目前信息来看,这份遗嘱有可能是代书遗嘱,也有可能是打印遗嘱。”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如果是代书遗嘱,除立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字外,代书人的签字确认也是必备要件;若是打印遗嘱,则要求立遗嘱人和两名见证人在每一页都签署姓名。只要符合这些法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求,本案涉及的遗嘱就应当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至于遗嘱权益与信托权益哪个处于优先级别,多位法律专家观点明确:信托优先于遗嘱本案中,根据目前的信息,是信托在前遗嘱在后。信托一旦有效设立,其财产即独立于委托人所有权,由受托人根据信托协议管理分配。此时,委托人无权再通过遗嘱处分该信托中的财产

  谭芳表示“若宗庆后确实设立了合法有效的信托,遗嘱中涉及信托财产的内容不具效力。”换言之,宗馥莉在遗嘱中继承的境外资产不包括本案涉及的信托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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