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消息,利欧股份公告,公司于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

8月8日消息,利欧股份公告,公司于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