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5 日,经过两天的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贵州前公职人员放贷案在贵州安顺市西秀区法院第三次公开审理后休庭。公诉机关指控以诈骗罪、妨害作证罪、虚假诉讼罪追究被告刑责,被告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据了解,今年 63 岁的李先生是贵州安顺市人,以前在贵州毕节市织金县农业局上班,1995 年离职下海后在贵州多个地方主要从事成品油以及投资建设加油站等生意,经过近 10 年打拼积累了一定资金。2005 年开始,当地多家企业向李先生借款,并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未被归还,李先生起诉后胜诉,至今未完全收回判决款。
2023 年 5 月 24 日晚,李先生在家被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区分局民警带走,随后以涉嫌诈骗罪被刑拘。西秀区检察院指控称,李先生通过 " 倒账 " 手段制造银行现金取款凭证,并要求被害人出具收到现金收据等手段恶意捏造虚假给付事实,以 " 利转本 " 方式虚构被害人新的借款事实,虚增借款本金,同时为实现其非法占有被害人其他财产的目的,在借贷前均诱使被害人与其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协议,以掩盖他们之间真实的借贷关系,在被害人无力偿还债务之后,李先生利用手中通过多重套路手段获取的虚假证据,以捏造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确定 " 虚高债务 ",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
西秀区检察院认为,李先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最终认定其犯罪金额合计约 1.3 亿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中约 1.1 亿元属犯罪未遂;与他人恶意串通,在诉讼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据,妨害司法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妨害作证罪、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责。
李先生妻子告诉奔流新闻记者,此案曾在 2025 年 5 月下旬和 6 月初公开开庭两次,每次都是连续审理 3 天,7 月 24 日已是第三次开庭审理,律师全程做的是无罪辩护。她说,丈夫当初打民间借贷官司时部分细节确有不实陈述,他之所以那样其实就是担心开发商赖账,其目的是拿回双方约定的利息,根本不是为了套路他人,希望西秀区法院公平公正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