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因违反不得以承诺低收费手段招揽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一致性原则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2.9万元。
张某(时任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大区总经理)对公司违反不得以承诺低收费手段招揽业务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4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
备注 |
1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银京罚决字〔2025〕52号 |
1.违反不得以承诺低收费手段招揽业务管理规定; 2.违反一致性原则管理规定。 |
警告,并处罚款629,000元。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2025/8/12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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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某(时任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大区总经理) |
银京罚决字〔2025〕53 号 |
对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违反不得以承诺低收费手段招揽业务管理规定。 |
警告,并处罚款40,000元。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2025/8/12 |
3年 |